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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

今日爆出一则新闻:“你身上的内衣是我买的,你当街脱下,我就让你走了!”一男子为挽回感情,对女友提出无理要求。俗话说:好聚好散,再见亦是朋友。但遇到极品前任,该如何反击?是主动退回,从此解脱万岁?还是觉得恋爱期间的花销你情我愿,无返还义务?

正方( 189 人) ( 172 人)反方
正方观点: 退回钱财物品,永不再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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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方观点: 恋爱花销正常,无返还义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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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方精彩观点
  • 剪刀女王
    剪刀女王 在 2015-12-06 14:38 说:

    不就是钱吗?有那么重要吗?还你就是了~认清一个人~不亏~划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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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记忆
    记忆 在 2016-05-05 16:01 说:

    女生当初跟男生在一起,也是出于喜欢他,而不是为了分手,而且也同样付出了很多,身体也好,青春也罢,这些对于女孩子来讲,都是非常珍贵的东西。如果曾经跟他恋爱的那个女孩不再爱了,那她一定是对你失望了,不要怪女孩子无情,看看自己的德行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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